生物化學農藥是指同時滿足下列兩個條件的農藥:一是對防治對象沒有直接毒性,而只有調節生長、干擾交配或引誘等特殊作用;二是天然化合物,如果是人工合成的,其結構應與天然化合物相同(允許異構體比例的差異)。其包含以下幾類:
1.化學信息物質:是指由動植物分泌的,能改變同種或不同種受體生物行為的化學物質。2.天然植物生長調節劑:是指由植物或微生物產生的,對同種或不同種植物的生長發育(包括萌發、生長、開花、受精、座果、成熟及脫落的過程)具有抑制、刺激等作用或調節植物抗逆境(寒、熱、旱、濕、風、病蟲害)的化學物質。3.天然昆蟲生長調節劑:是指由昆蟲產生的對昆蟲生長過程具有抑制、刺激等作用的化學物質。4.天然植物誘抗劑:是指能夠誘導植物對有害生物侵染產生防衛反應,提高其抗性的天然源物質。截至2024年6月,我國登記的生物化學農藥種類41種,具體種類見附表1。《農藥登記資料要求》執行以來,生物化學新農藥共登記8個品種,分別為:草地貪夜蛾性誘劑、綠盲蝽性信息素、蘋果蠹蛾性信息素、葡萄花翅小卷蛾性信息素、谷維菌素、尿囊素、幾丁寡糖素、酰氨寡糖素。
為鼓勵和支持加快發展生物農藥產業,國家在生物農藥管理政策上進行重點設計,不僅明確界定了生物農藥范圍,還在登記評審中給予綠色通道,并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國生物農藥的技術方法標準、評價標準體系等,以加快生物農藥新產品登記。2017年我國執行的《農藥登記資料要求》大幅度地減少了生物農藥的登記試驗內容,根據藥劑特性,不同類別的生物農藥在毒理、環境、殘留等登記試驗中可作相應減免,顯著降低了登記成本,縮短了登記時間。2020年9月,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根據《農藥管理條例》和《農藥登記管理辦法》,在確保產品高效安全的前提下,明確提出了生物農藥等產品的登記審批綠色通道措施,對微生物、植物源、生物化學等生物農藥登記給予優先安排技術審查,并在保障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其進程。2017年新《農藥管理條例》頒布實施后,國家對赤眼蜂、平腹小蜂等害蟲天敵產品豁免登記,生產許可備案式管理,相應的生產企業免于搬入省級以上化工園區。隨著我國綠色農業發展戰略的堅定實施,環保健康、生態平衡及可持續發展理念的逐步樹立,國家相關部門已頒布多項生物農藥支持政策。通過完善綠色農藥通道及簡化生物農藥登記流程等措施,逐步實現生物農藥的廣泛施用、農藥高質量綠色發展的目標。相信我國生物農藥市場必將迎來快速發展良機,未來可期。
文章來源——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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